5月9日,PCB上市企业同泰(3321.TW)发布公告,披露了一起涉及公司前员工的重大诉讼案件结果。
此案可追溯至2022年4月11日,台中地方法院刑事判决认定,两名前员工李某智和李某铭利用职务之便,策划并执行了一系列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的非正规交易,导致公司遭受了损失。
基于此,同泰向新北地方法院提起了诉讼,要求涉案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经过两年多的法律程序审理,新北地方法院于5月7日对该案件作出了判决。
根据判决结果,李某智、李某铭及其关联人员(包括李某如、张某五、周某昕、亿德合金属工业有限公司及培英半导体有限公司)需共同向同泰支付高达19562635元新台币(约436万人民币)作为损害赔偿金,且从裁决生效之日起至赔偿金全额支付完毕之日止,还需按照年利率5%的标准向同泰支付相应的利息。
同泰在公告中强调,将依法持续追缴涉案前员工及相关方应负的损害赔偿,坚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。
同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1月19日,总部位于台中市大甲区,2009年欣兴及台表科透过私募增资方式成为公司主要股东。2014年12月5日登录兴柜,2015年12月15日转上市。
公司主要从事多层及FPC的制造加工与买卖业务,亦提供表面零件黏着(SMT)的服务。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、手机、平板电脑、笔电与电子书、工控相关产品、高速/高频产品、元宇宙Metaverse概念产品、医疗健康与健身等产品相关领域。公司的厂房包含台中青年厂、台中东二厂、大陆扬州厂。